当地时间7月27日,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公布第七批排除加征有效期延长产品清单(160亿关税排除清单内产品),该批排除有效期原定于2020年7月31日到期。通知决定将排除有效期自2020年7月31日起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。
原160亿关税第一批排除产品清单共有69项,本次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仅有14项,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有55项,这就意味着有55项排除产品从美国东部时间2020年7月31日起恢复加征25%关税。
其中编码9025.19.8040比较特殊:
1、编码9025.19.8040于2020年7月10日进行修订,拆分为编码9025.19.8010和9025.19.8020。
2、编码9025.19.8040有两个排除产品描述是一致的,但又隶属于不同排除批次(第7批和第13批),这就导致了同一排除产品描述却有不同的排除有效期。
3、本次USTR延长排除有效期的排除描述为“Digital clinical thermometers”,与之前的排除描述“Digital clinical thermometers, valued not over $11 each”相比,删除了“valued not over $11 each”的排除描述。
本次编码9025.19.8010和9025.19.8020获得延长排除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,建议相关出口商跟客户或美国海关进行重新确定。
●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: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,即适用于在2020年7月31日东部夏令时凌晨12:01时之后—2020年12月31日东部夏令时晚上11:59时之前进入消费或从仓库提取消费的货物。
●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:2020.7.31日到期后将移出排除清单,即2018.8.23至2020.7.31期间可免加征关税,但2020.7.31日起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%,出口美国的企业,7月31日后务必慎重与美国客户签订合同。(PS:以上时间指的是美国东部时间)
2020年7月27日美国对160亿关税排除有效期延长情况:
1、排除情况
本次160亿关税排除有效期延长(新增标题编号9903.88.54)共涉及14项产品。
2.排除效力
无论美国进口商是否提交过排除请求,符合本次通知说明的产品都可以获得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。
3.排除有效期
本通知中宣布获得延长的产品排除加征有效期为:2018年8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。
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将发布有关进口指导和实施的指示。